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2026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2026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期安排
1. 教职工暑期时间为7月18日至9月3日,9月4日(星期五)正式上班,请各部门于9月4日上午10:00前将职工到岗情况报学院人事和保障办公室。
2. 学生暑假及开学报到按学校安排执行。
1. 学院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值班表详见附件1。暑期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学院值班室设在南校区原经管楼213办公室,值班电话87012411。学校设总值班室,学校总值班室、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处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7082809,保卫处电话:87082876,后勤管理服务处电话:87081069。
特别说明:暑期值班期间可正常用印。如有用印需求,请提前在企业微信APP上申请用印(具体用印审批流程见附件2),审核通过后由用印人向当日值班人员出示审批通过详情,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并做好印章管理。
2.带班领导以及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到岗值班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值班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电话接听,涉及相关具体工作,当值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务必认真处理,及时沟通,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院值班总负责人冯浩书记、陈帝伊院长(所长)和学校总值班室。
3.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暑期通讯畅通,安排好放假期间本部门各项事宜,有紧急情况随时向分管或联系院领导报告。
三、其他事项
1. 各单位按要求持续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加快推进学院和本部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进行。处级干部暑期外出需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 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统筹安排暑期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和责任区域安全工作。各实验室要加强实验仪器、危化品等的安全管理,对于不使用的电器设备、设施必须切断电源。暑期正常运行的实验室,须安排人员值守,切实负起安全责任。相关部门和实验室在暑期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假期安全。
3. 各部门(导师)要密切关注教职工及学生动态,科学规划并有序开展暑期调研考察、社会实践等活动;做好留校学生日常管理,强化师生实习实训、科研试验、社会兼职等活动安全提醒,确保师生层面整体安全稳定。
4.全院师生要聚焦防汛、防溺水、防火等关键领域,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师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5.职工和学生如因工作需要进行野外实验,必须2人以上同行,注意安全。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和留宿他人。研究生离(留)校,需在导师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并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