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 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6-03-10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所)2026 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所)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资格审查和申报组织工作。

1.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长:冯浩 陈帝伊

副组长:王博

员:王健 许明祥 王飞 魏孝荣

2.资格审查小组:

长:王博

员:姜鹏 薛瑶芹 李生梅 刘芳 武文斌

祁楠 姜悦

3.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冯浩

员:李小梅

二、申报依据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校人事发〔2021〕410 号)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调整与补充规定》(校人事发〔2023〕246 号)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调整与补充规定(二)》(校人事发〔2025〕269 号)

、申报范围

凡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各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 2026 年 1 月 1 日在编在岗人员及博士后。

、工作安排

1. 3 月 16 日前个人申报。申报人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https://hr.nwafu.edu.cn)“职称评审”模块进行申报,所有成果截至 2025 年12 月31 日。同时在系统提交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的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必须符合学校职称文件认定要求。其中学术报告、公开课、推广业绩汇报(科研推广系列)、推广业绩综合考评等须在申报前完成。

2. 3月20日前资格审查。学院(所)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学校相关职能处室成果认定与复核

3. 3月24日前申报材料公示。学院(所)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网上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

4. 3 月 31 日前单位推荐。学院(所)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党政联席会会议推荐,并将推荐结果通过职称评审系统上报,同时,通知推荐人员缴纳费用(支付宝-生活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缴费大厅-职称评审费)。

5. 4 月 5 日前学校资格复核。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

6. 4 月 20 日前同行专家评价。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性成果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

7. 各学科组评审及校高评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准备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按照评审表上的顺序排序。

纪律要求

1. 申报人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纪律规定,对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的代表性成果匿名处理。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拉拢贿赂评审相关人员等行为者,或经学校复核不符合条件要求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

2. 评委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称评审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取消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3. 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4. 审核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出具虚假材料,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二级单位未认真履行评审推荐工作,造成申报人员频繁信访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5. 在学校职称评审过程中,对于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玩忽职守或有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电话等(见附件)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王工:18120577812

3.申诉和监督电话

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办公室:87082294

纪检监察机构: 87082160

4.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87082871

5.学院人事和保障办公室  87012142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业务咨询电话等(2026)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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