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校教发〔2021〕365号文件精神,以及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抽取部分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盲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名单的抽取
5月6日上午,学院从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2024届本科生72个毕业论文(设计)中进行随机抽取,按照10%的抽取比例,最终得到学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名单如下:
序号 |
学号 |
序号 |
学号 |
1 |
2020010071 |
5 |
2020014628 |
2 |
2020011152 |
6 |
2020010324 |
3 |
2020013736 |
7 |
2020012447 |
4 |
2020011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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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查重抽检(操作流程见附件1、2)。所有参加盲审的论文应先通过“查重抽检”。5月13日至15日,盲审学生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简称“查重系统”)提交论文(设计),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指导老师在查重系统提交审核意见。查重抽检报告中,总文字复制比大于25%的论文驳回,修改论文(设计)后可再次检测(由学生写复检申请,指导老师签字后交教学办开通复检权限),再次检测仍不合格者或逾期未交者,延期答辩。
2.提交盲审论文。5月15日前,指导老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并在“盲审论文指导老师意见表”(附件3)中给出送审的意见;学生将“盲审论文指导老师意见表”提交学院教学办,并将PDF格式的盲审论文(设计)发送至学院教学办邮箱,盲审论文必须采用学院制定的盲审论文专用封面(附件4)。
3.学院组织送审。5月15日至20日,学院组织论文送审。每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专家原则上为2人,且至少有1名校外或院外相关学科专家。
4.盲审结果反馈。5月21日前,学院将盲审意见反馈给学生,学生按盲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修改说明书(附件5);指导教师应针对盲审专家的意见,指导学生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应于5月25日前将修改说明书纸质版交至学院教学办。
三、盲审结果认定与处理
专家评阅盲审意见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3种。
1.若两份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视为盲审通过,可直接参加答辩。
2.若有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生按照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指导教师在“论文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后,评阅专家复审通过后,视为盲审通过,可参加答辩。
3.若两份评审意见均为“不同意答辩”或有一份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在重新追加一位评阅专家后,评阅意见仍为“不同意答辩”的,均视为抽检不通过,学生须延迟答辩。
4.抽检不通过的论文需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盲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四、有关要求
1.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论文写作规范相关要求。论文应做隐名处理,不得出现学生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等个人信息,“致谢”应予以删除。反馈评审意见时应隐去评阅人信息。
2.盲审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重点从论文选题意义、论文写作、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评阅。
3.学生对抽检未通过的评阅意见存在较大异议,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可向学校提出一次复审申请。教务处重新送校外专家进行评议,复审结论作为最终评阅意见。对于论文盲审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是本科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请各位指导老师和学生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组织与管理,确保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开展。
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