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导师配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25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导师配备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青年教师导师配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22年9月以后来校工作的青年教师。
  二、指导教师基本要求
  1.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原则上教龄在10年以上。
  2.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
  3. 能履行本单位确定的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三、材料提交
  请于9月28日上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人事和保障办公室(南校区原经管学院206)。
  1.纸质版材料,《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申请表》(附件1),A4双面打印,1份。
  2.电子版材料,《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jinjingweisoil2008@163.com。
  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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