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导师配备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青年教师导师配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22年9月以后来校工作的青年教师。
二、指导教师基本要求
1.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原则上教龄在10年以上。
2.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
3. 能履行本单位确定的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三、材料提交
请于9月28日上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人事和保障办公室(南校区原经管学院206)。
1.纸质版材料,《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申请表》(附件1),A4双面打印,1份。
2.电子版材料,《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jinjingweisoil2008@163.com。
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