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团队)申报、学院审议等程序,现将本院拟推荐申报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6日-2025年8月2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水保学院教学办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异议,不予受理。我们对异议者身份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29-87082307。
附件:公示名单
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