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1. 承担全所公文的处理、督办工作,协调全所重大活动、对外接待工作(业务类除外)。

2. 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宣传、纪检、统战工作等党务工作,全所精神文明建设和科研文化建设工作,承办 党委会议的具体事务,担任党委秘书。

3. 承担全所性公文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承办所务会议的具体事务,承办党政联席会的具体事务,担任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负责所领导公务活动的安排。

4. 负责所ARP系统的协调管理、电子政务系统的管理以及综合统计工作。

5. 负责全所政务信息宣传工作,承担所网页的信息维护。

6. 承办所创新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维护稳定领导小组、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 承担院拨创新经费年度预算和管理任务、督促检查全所经费流转及预算执行情况。

8. 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