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2-13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

二、组织实施及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及标准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执行。

三、考核程序

1. 个 人 提 交 材 料 。 教 职 工 登 陆 人 事 管 理 系 统 (https://hr.nwafu.edu.cn/),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按岗位类型在系统填写并提交(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考核”模块相关信息填报)。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

2.部门考核。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根据量化考核和述职评议结果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3.单位评议公示。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档次建议。学院党委审议考核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事处。

4.学校审核审定。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其中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由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审核,学校审定后按规定统一将相关材料存入职工个人人事档案。

四、考核档次及比例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 12%(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2.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的 18%。优秀档次名额原则上应向教师岗位倾斜。人数等于或少于 3人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实行隔年评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

(4)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

(7)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

三、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一)部门考评总结:各部门成立由部门负责人、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团队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的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可结合团队建设下设团队考核工作小组),召集本部门职工进行考核及评议,填写书面意见。根据个人述职,在民主评议或投票的基础上提出初步考核等级。

(二)材料报送:12月20日上午12:00前,各部门按要求将初步考核结果以及下列材料报学院人事和保障办公室(南校区原经管学院206室)。

1.纸质版材料,A4双面打印。

(1)部门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具体内容包括考核工作组成员名单、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各类考核等次人数等;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2024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 1)(按职工号先后顺序整理),2份;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 3-5)(按职工号先后顺序整理),1份;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 6),1份;

(5)2024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7),1份;

(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4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

(7)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 2024 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 8);

(8)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 2024 年度考核表及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 9-10)。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angpeng@ms.iswc.ac.cn。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4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 2024 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8);

(3)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 2024 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0)。

四、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精神,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各单位对其管理岗位不做考核档次认定。处级领导人员中的业务管理干部,还须参加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由所在单位确定考核档次。

2.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说明: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教职工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6)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3.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相关要求执行。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由各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4.教职工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在人事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并修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证件照及相关证书等。人事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将作为学校对教职工管理服务的基本依据,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请教职工务必认真完善,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系统中本人基本信息与现状不相符且无法自行修改的,请联系人事处核对后修改。

5.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执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6.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执行。

7.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教职工第五轮岗位聘用聘期任务,加强过程性考核评价,对聘期任务完成进度不理想的教职工予以提醒,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督促教职工更好履职尽责,促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鹏   联系电话:87012142

电子邮箱:jiangpeng@ms.iswc.ac.cn

附件: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附件

           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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