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招考委〔2024〕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工作稿)》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专业、指标及复试比例
1、资源与环境(085700);2名;200%。
2、土壤学(090301);5名;200%。
3、生态学(071300);3名;200%。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通过六级者优先。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土壤学专业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土壤学、林学、草学的学术型研究生的调剂生;生态学专业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生态学、生物学的学术型研究生的调剂生;资源与环境专业(专硕)学位硕士研究生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的学术型研究生的调剂生。
6.调剂考生的本科所学专业需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本科专业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土壤学、生态学、地理信息、农业水土工程者优先。
三、筛选办法
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具体研究方向,由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综合遴选,重点审查考生英语条件是否满足;报考专业代码、本科专业以及考试科目是否相同或相近。在满足以上条件情况下,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四、调剂复试时间安排
调剂复试定于2024年4月11-12日进行: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4月11日 |
8:30-11:30 报到、审查、心理测试 |
15:00-17:00 专业笔试 |
4月12日 |
面试 |
面试 |
4月12日 |
体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西农北校区) |
报到地点: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大楼307会议室。
笔试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3号楼S3T42。
面试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3号楼S3203。
五、专业素质复试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及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素质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专业能力面试、外语口语测试等内容。专业素质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2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占50%,英语口语成绩占30%。
复试全程按有关要求进行记录并存档,各复试小组成员评分和汇总成绩由组长签名后报研究生部备查。
(一)专业知识笔试
1.根据本中心招生学科特点,专业知识笔试采取专业综合命题测试方式。
2.考题将按土壤学、生态学、资源与环境三个类别分别命题,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为2小时。
(二)专业能力面试
1.专业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深度与广度、思维能力、反应能力、政治思想等,由复试小组成员提问。
2.面试小组由相关专家、本年度招生导师、监督组人员等至少5人以上组成。
(三)英语口语测试
1.英语口语结合专业能力面试一并进行。
2.英语口语测试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语暂行办法》,并结合我中心招生学科的特点进行。
(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及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政治表现(考生现学习或工作单位出具)。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红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字数不超过1000字为宜。)(考生可在本所主页/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栏下载)。
六、思想品德考核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复试小组在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考核中通过与考生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
3.研究生部可通过“函调”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
4.思想品德考核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1.体检主要是对考生的健康状况,以及体质、体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2.体检由研究生部组织复试考生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医院(水保所对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校医院通知为准。
3.体检时间(暂定,具体以校医院通知为准):4月12日上午8:00-11:30,复试考生须“空腹”并携带一张一寸照片,体检费自理。
4.体检标准参考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5.凡在体检中发现有不适于正常工作、学习、野外出差的疾病考生不予录取。
6.对体检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八、录取
同一学科点按照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排名靠前的考生自行放弃调档,该学科点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依次递补。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9-87012875;邮箱:rjb@ms.iswc.ac.cn
联系人:师老师,宋老师
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