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推荐2023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候选人的通知》,现将我所 2023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所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
二、申报条件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推荐程序
1.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申报条件对照简表》;
2. 水土保持研究所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
3. 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复审;
4.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5. 学校审定并公示;
6. 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四、注意事项
1. 各单位推荐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
2.《评审表》《简表》中所涉及的教学和科研成果等须经相关职能处室审核盖章。
3.《评审表》用A3纸套印,“先进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工作业绩。重点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申报材料请不要以第一人称填写。
4. 请申报人于6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表》《简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报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科研楼21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金晶炜 联系电话:029-87012142
水土保持研究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