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 学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水保所决定开展2021-2022 学年校级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在教育教学和教书育人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或表现突出贡献的在岗在编专任教师。
2.名额:2人。
二、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师风高尚。
2.认真履职,对本职工作恪尽职守,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教师教学信用记录为优秀。
3.本科教学任务饱满,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单位同类型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名在本单位同职称人员前20%(包含20%)。
4.在教学中潜心投入,深度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实验室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卓越,成绩突出。
5.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成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材建设、教学类竞赛等方面成果显著。
三、评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2021-2022 学年优秀教师推荐表》
2.二级单位考核。《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校教发〔2021〕363 号)精神,二级单位对专任教师开展考核。
3.二级单位推荐。根据考核结果,二级单位根据《各单位优秀教师推荐指标分配表》择优推荐教师参加校级评审,超出指标者不予受理。学院(部)填写《2021-2022 学年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2)和有关支撑材料在本单位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于7 月20 日12:00 前报教务处。
4.学校评审。由学校召开会议组织评审,形成结论公示名单。
水土保持研究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