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水保所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师风考核
(一)考核范围
2021年全体在册在岗教师(包括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和科研推广型教师)和全职博士后。
(二)考核方式
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
(三)考核内容
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教职工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师德师风”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
2.部门考核。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提交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3.单位审议公示。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议确定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3.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级
师德师风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控制在各部门当年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各部门师德师风最多评优指标见附件10。
1.具备下列条件的,师德师风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占本部门15%的优秀指标)。
(1)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当年在教书育人方面获国家级、省(部)级、市(示范区)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的各类先进;
(2)被评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等。
2.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修订)》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3.其他人员为合格。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岗位评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工资晋级、干部选任、评奖评优、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的首要条件。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由人事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若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调离教师岗位;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解聘,并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教师资格,列入禁止从教名单。
二、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1.2021年全体在册在岗教职工和全职博士后。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视同考核合格,部门负责填写《2021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目前仍在援派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的人员,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备注说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者,由部门填写《2021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进行考核。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
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状态、劳动纪律、工作业绩、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实验技术人员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实验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职尽责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和服务师生方面的表现等。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教职工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
2.部门考核。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提交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3.单位审议公示。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议确定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人事处审核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按规定将相关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5.组织谈话。所党政主要领导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进行组织谈话。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各部门当年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员和全职博士后人数)的13%以内。其中,各部门在册在岗总人数、视同考核合格人数、全职博士后人数以及最多评优指标等见附件1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
1.部门考评总结:12月31日下午22:00前,各部门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及2-3名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召集本部门职工进行考核及评议,填写书面意见。根据个人述职,在民主评议或投票的基础上提出初步考核等级。
2.材料报送:12月31日下午22:00前,各部门按要求将初步考核结果以及下列材料(纸质版,1份)报所人事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jingweisoil2008@163.com。
(1)部门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具体内容包括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各类考核等次人数等。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2021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1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请按职工号先后顺序整理;人事代理人员单独汇总整理。
(5)《2021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6)。
(5)《2021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附件7)。
(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2021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8)。
四、有关情况说明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自2022年起实施,各部门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可参照该办法要求进行考核。
2. 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各单位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但聘任在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参加本单位教学、科研、推广先进个人评选,所在单位应依据业务工作情况明确其考核等次。
3.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4.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部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实行隔年评定。
5.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执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号)执行。
6.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调整岗位及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7.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要求执行,并在合作指导教师所在部门进行考核。
水土保持研究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