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职员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12-09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职员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1年职员职级晋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范围和条件

  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员职级晋升办法》(校人事发〔2021〕383 号)执行。

  二、时间安排

  1.12月17日前,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个人填写《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附件1),并准备支撑材料;相关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初审、思想政治考察和评议,并推荐符合五、六级职员晋升条件的人员和七级及以下职员拟晋升人员。

  2.12月27日前,人事处资格复核,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

  3.2022年1月10日前,学校对符合五、六级职员晋升申请人员进行评审。

  4.2022年1月15日前,对拟晋升五级及以下职员人选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四级职员职级晋升工作,由组织部按照干部工作程序进行,时间安排根据工作进度确定。

  三、有关说明

  1.所有任职年限、援派经历、支撑材料等时间截至2021年5月31日。

  2.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自下发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将退休人员不得申请晋升三、四级职员。

  3.所党委(党总支)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

  4.符合职员职级晋升条件人员,按照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援派经历等计算基础分。

  计分参考标准如下:

  (1)任职年限:1分/年度(计算到月);

  (2)年度考核:优秀1分/次,先进个人2分/次,同一年度执行就高原则;

  先进个人包括:校党委、校行政评选的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以上授予的先进个人等。

  (3)援派经历:有中央援派(援疆、援藏、援青、西老革挂职)、定点帮扶挂职、驻外工作1年及以上经历的,1分/年度(计算到月)。

  5.根据职员职级晋升办法,学校组织申请晋升五、六级职员职级的人选进行现场述职答辩。总分按100分计算,其中现场述职答辩和基础分各占50%,合并计算后按申请人总分排名情况确定拟晋升人选。

  6.如发现申报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晋升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7. 申请人于12月14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所人事办:

  (1)纸质版材料(1份):《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附件1)及申请人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附件1)、《申请晋升职员职级人员汇总表》(附件2)。

  联系人:金晶炜  电话:87012142    邮箱:jinjingweisoil2008@163.com 

  附件: 1.职员职级晋升申请表

      2.申请晋升职员职级人员汇总表

      3.学校通知

  水土保持研究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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