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10-22

  全体教职工:

  为确保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秩序,根据陕西省应急办、教育厅及杨凌农高会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以及学校《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近期我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重点地区来校返校人员排查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劲心态和麻痹思想,加强人力,按照学校10月19日《关于做好重点地区来校返校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排查,及时报告,落实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教职工外出、返校和校外人员来访管理

  1.全体教职工非必要不出校、不出杨凌、不出省,不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邀请校外人员来访。

  2.教职工外出、返校要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处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暂不返校。确需邀请校外人员来访的,按照“谁邀请、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审批。

  (1)教职工外出申请、审核流程

  外出教职工提前1天提出申请,填写《水土保持研究所外出审批表》。部门负责人根据疫情防控区域风险等因素严格把关,做好初审,签署意见后将电子版报人事和保障办公室复审,所领导终审,审核通过后方准予外出。

  (2)返校教职工于返校前1天填写《水土保持研究所返校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初审、人事和保障办公室复审、所领导终审,审核通过后方准予返校。审核通过后的教职工,不允许再随意跨县区流动,按既定路线和交通方式及时返校。

  审核内容:教职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国务院防疫行程卡)、近14日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新冠疫苗接种情况、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返校教职工或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教职工须提供)。

  (3)校外来访人员于来校前1天填写《水土保持研究所校外人员来校申请表》,由邀请教职工协助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初审、人事和保障办公室复审、所领导终审,审核通过后方准予来校。

  审核内容:校外来访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国务院防疫行程卡)、近14日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新冠疫苗接种情况、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缺勤登记追踪制度、每日健康打卡等常态化防控要求。

  三、严格校内大型活动、会议管理

  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或会议暂缓举办或采取线上形式举行,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四、农高会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农高会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见附件)。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1.教职工外出和返校途中应尽量选择乘坐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旅途中转;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症状,应主动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要及时向旅途相关管理人员、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报告。

  2.教职工如出现体温≥37.3°C,或者出现乏力、腹泻、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就医,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时向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报告。

  3.外出教职工应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4.拟返校教职工须按照要求提供最新的返校审核材料,因提供材料有失真实性、瞒报漏报重要疫情防控信息、未经审批私自返校,或存在其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教职工,我所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严肃处理并上报学校。

  5.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须积极配合,及时主动向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报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信息。对有意隐瞒、不及时上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密接史、找他人代替健康打卡,以及本人出现发热、腹泻、咳嗽、呕吐等异常情况不主动报告等干扰所里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职工和相关负责人,我所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6.我所管理的博士后、各部门非事业编制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按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学校通知及相关表格

  水土保持研究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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