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和公开征集学校物资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的通知

来源:人事和保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1-09-30
  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试剂耗材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公开征集试剂和耗材供应商的通知》(附件2),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剂耗材采购管理要求
  试剂耗材包括科研、教学等过程中所需的化学品、生物制剂、实验材料和易耗品等,主要是价值较低、使用寿命不足一年或实际使用状况达不到资产形态、不符合资产入账标准的货物(管控类危险化学品需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采购)。
  1. 试剂耗材原则上须通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采购服务系统(http://cg.nwsuaf.edu.cn/)进行线上采购,主要包括网上商城、网上竞价、网上比选方式。具体采购流程和审批方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有关规定执行。
  2. 采购服务系统线上采购无法满足使用需求的,如线上无法采购所需货物或替代品、对所需货物有特殊性能要求、急需等其它特殊原因,按照我所原采购管理办法(附件4)执行。我所将进一步加强对线下采购项目的审批、备案、验收、存档等关键环节的内部管理和监督。
  (1)对于未提前提交采购申请的试剂耗材类采购,我所不再受理后续审批环节。
  (2)单价或批量5万元(含)以上且无法线上采购的试剂耗材,由所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织集中采购。
  3. 网上商城“试剂耗材频道”于2021年10月20日起全面正式启用(网上竞价、网上比选已启用)。线上采购全面推行后,未经批准或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进行线下采购。请各位老师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已进行线下采购但尚未完成报账的试剂耗材采购订单及时处理完毕,10月20日后采购试剂耗材报销须按学校通知要求提供相关凭证。
  (1)使用网上商城采购的,可不提供采购合同,在验收人确认收货后,须在系统中直接下载验收单作为报账必要凭证。
  (2)使用网上竞价、网上比选采购的,以采购合同和验收单作为必要报账凭证。
  (3)线下采购的,能够签订合同的以采购合同和验收单作为必要报账凭证,无法签订合同的须在系统中下载“自购备案表”和验收单作为必要报销凭证。
  4.试剂耗材供应商的公开征集与推荐
  (1)征集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2日。
  (2)我校老师可推荐产品质量好、服务信誉佳的供应商入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网上商城,基本资格条件见学校通知。请于2021年10月11日前将推荐供应商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至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邮箱renbaoban@163.com。
  5.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人事和保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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