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采购和配置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办公设备的通知

来源: 作者:人事和保障办公室 时间:2021-09-03

  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申请采购和配置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办公设备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集中采购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现将申请采购、配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通用设备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采购、配置通用办公设备须严格按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附件1)执行,根据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合理确定配置数量,不得超出数量上限和价格上限。

  2.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3.凡纳入《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附件2)的货物和服务(科研仪器除外),通过采购管理系统政府集中采购入口提交申请,由学校物资采购招标管理中心统一从中央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其中,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复印机须执行批量集中采购,每月8日前通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采购申请,由学校物资采购招标管理中心每月统一汇总后上报教育部,批量集中采购周期一般为3-4个月。

  4.因批量集中采购周期较长,对于急需的零星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等常用办公设备,可不在采购管理系统申请。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前集中采购常用办公设备并设立办公设备中转库,申请使用需填写《通用办公设备配置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交流中心5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psq@nwafu.edu.cn。通过单位间资金往来进行结算后直接在办公设备中转库领取。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87082111

  学校计划财务处联系人:麻丽平,联系电话:87082930

  附件:

  1.《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2.《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3.《通用办公设备配置申请表》

  人事和保障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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