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强化西北地区耕地保育的对策建议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2-29

  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上官周平  张 红

  耕地资源是农业生产的核心资源,其态势关系到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可持续性。近年来,虽然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但人口持续增长及膳食结构调整与优化使粮食消费需求刚性增长,带来的耕地资源需求与其本身的稀缺性、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愈来愈大,我国耕地质量退化接近临界水平,尤其是生态脆弱的西北地区更是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 

  西北地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区、农牧交错区和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区。如何在农业生产绿色化与“一带一路”背景下,加强西北地区耕地资源保育与质量提升,对土壤质量进行精准管理,实现生产和生态的平衡,已成为我国未来食物安全与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 

  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5个省(区),土地面积310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17亿亩,占整个西北地区土地面积的4.67%。近30年来,西北地区耕地生产力呈现小范围波动、连续上涨的态势,但又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耕地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西北地区大量的生产典型说明耕地生产力提升空间巨大,是我国未来重要的耕地资源战略储备区。 

  西北地区广袤的耕地资源和得天独厚的光热资源优势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地理空间和环境容量。但干旱是西北地区农业生产与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最主要的生态风险,它不仅导致脆弱和风险的生态系统,而且深刻影响着饥馑和贫困生计体系。因此,在西北地区开展耕地保育不仅有利于改善农业的生产环境,而且更加有利于实现生产与生态的平衡,为我国生态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目前,西北地区耕地保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耕地质量退化,土地等别偏低。西北地区土地生境较为脆弱,水土资源分布不协调,与此同时,耕地中以旱地居多,土地利用粗放,产出率低;缺乏统筹规划,重用轻养,高强度利用引起了质量退化,致使部分区域水土流失、次生盐渍化严重,致使耕地质量等别呈现总体水平偏低。参照全国耕地等别划分档次,西北地区高等地不足7%93%以上的耕地都是中、低等地。 

  二是人均耕地减少,土地污染加重。近年来西北地区耕地环境质量下降不容忽视。首先,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的现象十分普遍,甘肃省长期覆膜农田地膜残留量到达了4.8~15.4公斤/亩,严重威胁耕地产地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其次,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工矿企业周边及工矿业废弃地的土壤重金属污染逐年加重。再次,是土地投入不足,人均耕地减少,耕地占补缺乏质量平衡等现象使得西北地区耕地资源保护与维持农业生态平衡的冲击力度持续增加。 

  三是耕地规模较小,管理技术缺乏。由于西北农业生产的多样性,耕地经营规模较小和专业化程度较低,以及农业区域化生产带来的地域、农作物品种以及管理技术等差异性,加之耕地质量提升的综合性,使耕地质量调控与管理方面存在大量产品、技术、设备、品种等异构技术资源,导致西北地区耕地质量管理的科技水平不高,缺乏适于不同生态与生产的耕地质量管理技术,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四是耕地总量平衡,质量相对降低。随着国家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治理工程,西北地区耕地总量大体保持动态平衡,但耕地质量不断下降,成为该地区耕地资源利用中的突出问题。因此,应实现土地资源管理由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生态管护相协调转变,保证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西北地区耕地保育工作可从以下方面展开。第一,制定耕地轮作休耕规划,实现耕地质量的自然修复。实行合理轮作,扩大豆科绿肥作物面积,减少高耗水作物(玉米)种植面积,推广推行农作体系生产统筹管理;有规划地实行耕地休耕,让耕地质量自我休养生息;加快耕地粮食生产向粮草兼顾结构转型。 

  第二,加强耕地质量培育,控制耕地外来污染。推进保护性耕作,增加耕作层厚度,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耕地基础地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控施化肥,特别是磷肥施用;严格控制工矿企业废弃物排放堆积,阻控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做好矿产开发地的复垦工作;重点控制农膜残留,推广地膜残留农艺防治技术和地膜回收再利用技术;重点改良盐碱化及沙化等障碍土壤。 

  第三,实施科技创新驱动的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工程。一是强化对单项农业技术的功能提升与完善;二是强化集成研究,形成综合性的耕地质量适应性调控技术体系;三是加大对中低产田改良与退化耕地的生态修复;四是增加基本农田水利建设与节水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五是启动实施西北耕地保育与质量提升示范工程,以盐碱地改良修复、治沟造地、占补平衡耕地、地膜污染防治、秸秆肥料化利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等为实施重点,以生态产能建设为核心,着力提升耕地内在质量。 

  第四,促进生产生态平衡,完善耕地质量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加大政府对新型经营主体补贴与补助;二是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政策;三是健全与完善水资源分配与水权管理制度;四是构建以经济激励为核心的耕地保护制度、全方位设计耕地保护的利益驱动机制。 

(上官周平系中科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研究员;张红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 

《中国科学报》 (2016-02-17 5版 农业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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