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十年,陕西增加林地3400多万亩

来源: 作者:党政办 时间:2009-07-15
■陕西日报 元莉华  姚志伟 2009-7-13
   
    陕西是全国退耕还林工程率先启动和重点实施的省份之一。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完成退耕还林计划任务3449.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528.8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790.7万亩,封山育林130万亩。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我省生态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省森林覆盖率由退耕还林前的30.92%增长到2004年的37.26%,净增6.34个百分点,是历史上增幅最大、增长最快的时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4万平方公里,累计达到8.77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4%,年均输入黄河的泥沙量减少1.3亿吨。
    森林植被的增加,促进了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野生动物数量增加,大熊猫、朱鹮等珍稀动物种群扩大,在一些地方已消失多年的狼、狐狸、金钱豹、鹰等飞禽走兽重新出现,生物链正在得到修复。生态状况由退耕前的 “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的方向转变。
    ——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后,农村大量劳动力从繁重的陡坡耕作中解放出来,转向种植业、养殖业、设施农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多种经营和劳务输出,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据统计,全省农村第一产业2008年从业人数为956.40万人,较1998年1047.41万人减少8.7%;第二、三产业从业人数为487.82万人,较1998年308.43万人增加58.2%。
    ——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截至目前,通过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全省230万户915万人累计人均受益1912元。由于基本生活有了保障,退耕户剩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或外出务工,拓宽了增收渠道。2008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100元,较1999年的1456元增加1644元。
    ——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变化。一是粮食生产由倒山种地、广种薄收向精耕细作、少种高产转变;二是畜牧业生产由自由放牧向舍饲养畜转变;三是生产结构由以粮为主向多种经营转变;四是生产方式由小农经济向产业化方向转变。
    ——全社会生态意识增强。通过十年退耕还林的工程实践和广泛宣传,退耕区广大干部群众生态意识明显增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以退耕还林为主的生态建设,把生态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许多地方提出了生态立市立县战略,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生态旅游等,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坚定不移地实施封山禁牧是陕西退耕还林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手段。2003年3月,省政府发布了在全省实行封山禁牧的命令。经2007年11月2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08年3月1日起实施《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为全省封山禁牧工作确立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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