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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资源,成为构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党中央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我国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国家增加对科学技术的投入,需要一支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更需要社会公众对科学技术的理解和支持,需要具有良好科学素养的社会公众为科技创新提供成长的土壤和社会基础。科技工作者有责任将自己的研究成果服务于社会,有责任将自己的研究内容诉之社会公众,有责任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促进公众理解科学。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响应国务院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提出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中国科学院全体科技工作者向全国科技界发出如下倡议。
要做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的倡导者。在全社会大力宣扬追求真理、崇尚创新、尊重实践、弘扬理性的科学精神,弘扬不懈追求真理的信念和捍卫真理的勇气,鼓励发现和创造新的知识,鼓励知识的创造性应用,尊重他人的创造性劳动。坚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的风气,把科学理念深深地融化于社会公众的思想和行动之中。
要做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传播者。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分享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不仅是教育的任务,也是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科技工作者不仅要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向专业同行传播、向全社会传播和应用,体现自己的价值,也应将自己研究中所掌握的科学的知识、科学的研究方法积极向社会公众传授,促进社会公众对科学技术的理解,摆脱愚昧、迷信和教条,提升社会公众的科学素养,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激情和活力,为社会公众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提高更大的空间。
要做架通科学与社会公众之间桥梁的建设者。科研机构和大学应建立公众开放日制度,将实验设备、设施定期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将所从事的科研领域和科研成果以通俗易懂的展板、宣传册、电视片、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科技工作者在科研活动中,要安排一定的时间参与社会各界组织的科学传播活动,义务为社会公众举办专题科学讲座、报告会,进行科普创作;关注科技热点、科技伦理与道德等方面的问题,关注与科技相关的突发性事件,及时用自己所掌握的科技知识回应社会与公众,促进科技与社会之间形成和谐的互动关系。
全国科技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科教兴国为己任、以创新为民为宗旨的科技价值观,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致力于增进人类福祉和服务于国家富强、社会进步为目标,积极投身于科学传播活动中,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富强、幸福与和平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