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教育工作回顾
水保所研究生教育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时任水保所所长、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虞宏正研究员于1961年接收中国农业科学院西北农业科学研究所(后更名为陕西省农业科学院)保送研究生1 名。因当时研究生培养工作尚不规范,该生为被授予学士。1965年,朱显谟研究员招收一名土壤侵蚀研究生,录取通知尚未发出,因“文化大革命”开始而中断。1978年国家恢复研究生招生制度,1980年水保所恢复研究生招生,1981年招生5名,其中土壤侵蚀、土壤地理专业各2名,防护林专业1名。
1978年至1999年,水保所一直作为中国科学院的招生单位顺利完成各年的研究生培养工作。199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水保所与杨凌地区其他7个单位共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后,水保所2000届至2003届研究生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2001年,水保所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联合招收了一届研究生,研究生的导师及培养工作在水保所,但学位授予单位为南京土壤研究所。2001年,“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成立,嗣后,便使用“中心”名称进行研究生招生和学位授予工作。2002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实行“统一招生、统一教育管理、统一学位授予”,水保所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被纳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的管理序列。2012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水保所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被纳入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管理序列。
伴随着水保所的发展,研究生教育经过近40年的发展历程。目前,水保所已建立了一支以创新能力强的中青年导师为骨干,老、中、青三结合的导师团队。研究生指导教师由最初的2人增加到2019年的10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5名,博士生导师57名)。研究生年招生规模由1981的5人增加到2019年的51人。截止2019年,在读研究生198名。
二、学科设置与调整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1981年4月水保所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准土壤学硕士授予权。1986年获准生态学硕士授予权,1990年获得水土保持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水土保持学”名称调整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1986年获得土壤学博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与陕西师范大学合作申请并获得批准自然地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水保所每年在此点招收不超过两名博士研究生。2003年获生态学博士学位授权点。1999年经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同意水保所设立“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9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成立了研究生部,作为4个管理部门之一。同时,成立有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定学位申请材料、审议研究生管理有关制度及评审研究生的有关奖项等。在研究生部的指导下,由研究生干部组织成立研究生会,协助组织学术交流和文体活动等。自2007年开始,在研究生会组织下,每周举办一次“水土保持论坛”,加强研究生的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