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研院〔2025〕1号)和学校《关于 2027 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7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选聘工作小组
组长:陈帝伊
副组长:许明祥
成员:各学科负责人和方向带头人、研究生秘书
(二)选聘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冯浩
成员:王博、薛瑶芹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热心从事研究生教育,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具备较强的解决本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校外导师职责,有能力有水平指导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
3.其所在单位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代表性,能满足学院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实践学习和职业发展的需要,有相关专业项目、科研课题或成果转化与推广的条件。
4.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做出突出成就或贡献,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资历、权威性及影响力。
5.申请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政府部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企业、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具有资深管理或实践经验,且在行业内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8日前,本人申请及校内导师推荐。申请硕导的应由校内硕导或博导推荐,申请博导的应由校内博导推荐,被推荐人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表”(附件1)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应证明材料。附件1纸质版和证明材料交研究生办公室211,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spwwb@nwafu.edu.cn。
2.5月19日-6月10日,学院审核。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小组审核。
3.6月17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由学校颁发校外合作导师聘书。
四、其他
1.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的聘期一般为 3 年,博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的聘期一般为 4-5 年。所指导研究生毕业,校外导师资格自动解除。
2.校外导师聘期结束后,学院应结合其立德树人表现、所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及实践成果质量、参加培训交流活动等情况,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和留存。考核合格者可续聘,续聘工作一般和新聘工作统一进行。
3.如出现师德师风问题、未履行导师职责、不恰当使用校外导师身份等情况,学院有权解聘或取消其校外导师资格。
附件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