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级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科教学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09-27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暂行办法》(校教发〔2019361)文件精神,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持续全面推进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现将2024级本科生学业导师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业导师任职资格

学院在编在岗教师、管理干部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有热情、有能力指导学生,致力于学生培养与教育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

(一)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在校承担教学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

(二)副处级(含)以上管理干部;

(三)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且在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业导师主要职责

1.立德树人。导师要以德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2.学业指导。帮助学生认知专业,理解培养方案,熟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生快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转变学习方法。根据学生的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进行学业规划。

3.学术指导。引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拓宽学生学术视野,积极吸纳学生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结合专业教学开展学术研究方法与规范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

1.2024930日前,2024级本科生积极联系学院学业导师,双方同意后,签订本科生学业导师接收表(附件1),每位学业导师接收本科生不超过3名。并以班级为单位收齐附件1后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2.确定学业导师后,学生须主动联系学业导师,咨询学业、学术上的疑惑。学业导师应与辅导员、班主任经常保持沟通,全方位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共同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3.学业导师要创新指导方式方法,开展分类指导,指导次数一学期不少于4次。学业导师可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日常沟通。

4.学生需做好学业指导记录,认真填写学业导师指导记录表(附件2)。每学期末,每位学生将2次以上的学业导师指导记录表纸质版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5.学院将采取不定期抽查记录的方式对学业导师工作进行检查。

6.签订本科生学业导师接收表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原因不能担任者,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执行。

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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