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10-23

  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有关要求以及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 

   1.近期教职工不出杨凌,学生不出校,不参加农高会等室内聚集性活动。确需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1)教职工外出申请、审核流程 

  外出教职工至少提前1天提出申请,填写《水土保持研究所外出审批表》。部门负责人根据疫情防控区域风险等因素严格把关,做好初审,签署意见后将电子版报人事和保障办公室复审,所领导终审,审核通过后方准予外出。 

  (2)返校教职工于返校前1天填写《水土保持研究所返校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初审、人事和保障办公室复审、所领导终审,审核通过后方准予返校。审核通过后的教职工,不允许再随意跨县区流动,按既定路线和交通方式及时返校。 

  审核内容:教职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国务院防疫行程卡)、近14日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返校教职工或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教职工须提供)。 

  2.不邀请校外人员来访,确需邀请校外人员来访的,按照谁邀请、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审批。 

  校外来访人员于来校前1天填写《水土保持研究所校外人员来校申请表》,由邀请教职工协助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初审、人事和保障办公室复审、所领导终审,审核通过后方准予来校。 

  审核内容:校外来访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国务院防疫行程卡)、近14日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缺勤登记追踪制度、每日健康打卡等常态化防控要求。 

  二、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管理和排查 

  1.加强密接人员管理。各部门要将教职工主动报告的B类和C类密接人员信息立即报送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确保按上级要求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2.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各类活动。 

  三、严格校内大型活动、会议管理 

  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线上形式举办,确需举办的,要压缩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四、其他要求和说明 

  1.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 

  2.教职工如出现体温≥37.3°C,或者出现乏力、腹泻、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就医,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时向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报告。 

  3.教职工外出和返校途中应尽量选择乘坐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旅途中转;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症状,应主动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要及时向旅途相关管理人员、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报告。 

  4.外出教职工应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5.拟返校教职工须按照要求提供最新的返校审核材料,因提供材料有失真实性、瞒报漏报重要疫情防控信息、未经审批私自返校,或存在其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教职工,我所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严肃处理并上报学校。 

  6.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须积极配合,及时主动向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报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信息。对有意隐瞒、不及时上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密接史、找他人代替健康打卡,以及本人出现发热、腹泻、咳嗽、呕吐等异常情况不主动报告等干扰所里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职工和相关负责人,我所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7.我所管理的博士后、各部门非事业编制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按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学校通知及相关表格 

  水土保持研究所 

  2021年1023 

    

附件下载: